海外急難救助說明
   
 



本公司壽險、癌症險、投資型商品之主約被保險人或第一被保險人,免申請即可享有一般持卡人之服務項目,壽險保額500萬以上更享有尊榮持卡人之服務項目。




緊急醫療諮詢及派遣醫師等十二大項急難服務




被保險人在世界各地,除台、澎、金、馬以外地區,一般持卡人因連續旅行於不超過180日\尊榮持卡人因連續旅行不超過365天的期間內所發生的急難事故,皆可使用海外急難救助服務。




1) 使用海外24小時免費服務電話通知我們, 告訴我們下列資訊 被保險人姓名、身分證號碼、生日、護照號碼及出國日期。

   被保險人姓名、身分證號碼、生日、護照號碼及出國日期。
   發生急難的地點,及讓我們的服務人員能聯絡到您的電話。
   簡要描述急難狀況,及您所需的援助。
   當被保險人遭急難狀況而需醫療照顧時,請通知本公司特約服務機構處理,若被保險人在未通知前已先行入
    院,則需於發生急難狀況之日起三日內通知。如未於三日內通知,以致急難服務成本增加,被保險人需自行
    負擔增加之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