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同商品之投資標的不可互相轉換。
投資標的已關閉或終止時,該投資標的不接受新增或配置。
增加後之保額亦不可高於最高承保金額。
目標保險費於生效日調整為減少保額後之目標保險費。
甲型於辦理部份領取後之保險金額,不得低於新台幣100,000元。
要保人當年所繳交保險費已達先前年度及該年度之目標保險費,該年度所繳交保險費餘額始 可認列為彈性保險費。